15歲少女懷孕當媽咪 男友認交往也結婚輕判6月!

▲男把15歲小女友大肚子。(圖/CFP)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蕭姓男子認識15歲女學生小美花名)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一年內在住家發生10次性行爲!後來是因爲少女懷孕,經學校老師發覺有異,通報警方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蕭男,而基隆地院認爲二人辦理結婚登記,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撫養小孩,且蕭男犯態度良好,因此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據判決書指出,蕭男坦承與少女交往發生性關係,而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酌他與小美髮生性交行爲時,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關係,但他明知對方爲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對於性行爲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竟未剋制情慾而發生性交行爲,使她懷有身孕,嚴重影響對方身心正常發展應予以嚴懲。

不過,法官指出,因蕭男始終坦承犯行,且獲得原諒,小美產下小孩後,二人也辦理結婚登記,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撫養小孩,顯見他犯後態度良好,兼衡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依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10次,也就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爲性交,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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