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猛撩閨蜜男友 邀頂樓啪啪後反告性侵 他下場超慘

女子認識一名閨蜜的男友後,就不斷傳曖昧訊息給對方「潮吹爽嗎?」「有野戰過嗎?」男子一時色慾薰心衝到女方住家發生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15歲少女小芳(化名)109年8月認識一名閨蜜的男友後,不斷傳曖昧訊息「潮吹爽嗎?」「有野戰過嗎?」給對方,男子一時色慾薰心衝到小芳住家頂樓激戰,小芳事後竟提告,男子解釋當下發生關係時小芳並未拒絕,法官一審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男子判刑4月。

判決書指出,乙男與陳女爲男女朋友,小芳爲陳女的國小國中同學,乙男透過陳女認識小芳後,明知對方未滿16歲仍發生性交一次;乙男事後挨告雖坦承與對方在自家頂樓發生關係,但稱是小芳先傳訊息說「潮吹爽嗎?」、「我朋友1男2女很爽誒,你有野戰過嗎?超酷,你覺得你抱得動我嗎?你問你女友要不要」。

小芳傳訊息說「我試過了,但我覺得很難動誒,卡卡的,我還是覺得後面來比較爽,不然就是男生站着女生躺着」,男子則迴應「我力氣很大,抱起來做都不是問題,想試試嗎?妳有種等我,我等等去頂樓等妳」,2人因此發生關係,小芳均未拒絕,結束後還送他下電梯

檢方訊後雖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乙男,但法官依據相關對話,認爲乙男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但少女畢竟未滿16歲,即使她願意性交,對方仍觸法,因此一審改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陳男判刑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