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未啓用 林內焚化廠 規畫商轉不燒垃圾

雲林縣林內焚化廠於2005年完工,迄今從未使用,民衆關切其用途。(周麗蘭攝)

林內焚化廠完工18年未啓用,民衆關切其用途,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未來一定沒有燒垃圾的選項,已規畫幾套商業模式,其中之一是因應2050年「全循環」趨勢,把木質類農業資材造粒販售給企業,但無論哪一種轉型方案都必須獲得中央及民意接受纔會進行。

林內焚化廠於2005年完工,前縣長蘇治芬上任後宣佈不啓用,廠商達榮公司於2008年聲請仲裁,雲林縣府被判應付達榮29.5億元,高鐵特定區土地因而遭查封98筆計6萬6000餘坪,最後拍賣34億8000萬元清償,98筆土地若未遭拍賣目前價值130多億元。

多名議員關切林內焚化廠何去何從,張喬維表示,林內焚化廠因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不論下一步是什麼都須先補完環評程序;其次,本案被中央專案列管,雲林縣府未來有任何作法也都要報行政院專案覈准。

張喬維指出,林內焚化廠沒有燒垃圾的規畫,轉型的前提是中央、民意支持纔會推動,轉型規畫有幾個,主要是木質類農業資材如路樹、果樹處理,方案包括做成生物炭迴歸農地地質改良、造粒可以販售綠能業者、作爲生質燃料等。

張喬維說,中央2050年目標是「全循環」,「碳權」未來將有舉足輕重地位,農業剩餘資材燒掉太可惜,但要如何妥善應用達到能源轉換需再跟中央討論。他強調,目前確定的方向就是絕對不會燒垃圾,一定要爭取到中央的經費補助纔會執行。

雲林縣的垃圾目前一天150公噸是以機械分選設施做成衍生燃料,預計明年可達自主處理,但因全縣還堆置15萬噸垃圾待去化,所以仍須外縣市協助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