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一女子裸睡遭小偷入室侵犯,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

“周公夢蝶”這一詞源自《莊子·齊物論》,講得是莊周在睡夢中夢見自己變成了一隻蝴蝶,在天地之間悠然自得、愉快愜意,猛然醒來卻還回味無窮,發現自己仍然是莊周本人,至此提出了一個問題,到底是莊周夢中變成了蝴蝶,還是蝴蝶在夢中變成了莊周。

蝴蝶與莊周之間自然是有區別的,不過只是因爲夢中幾近貼近的真實感,所以纔會讓莊周產生了這樣的錯覺。2018年江蘇常州也發生了一件類似於“莊周夢蝶”的刑事案件:一女子女子裸睡遭小偷入室QF,事後驚醒:原來不是春夢。

或許有人會認爲不可思議,有些時候旁邊聲音大一點都能將自己吵醒來,可這名女子的心爲何如此大,睡夢中被人QF了竟然還沒有一點反應,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小麗出生於1999年,家境算不上好,自己又無心學業,於是便早早出來賺錢。白日工作極爲繁忙,這讓每天早出晚歸的小麗疲憊不已,爲了能夠讓自己晚上得到充足的休息,小麗養成了裸睡的習慣。

2018年這天,小麗不僅忙的到處轉,還要出差,等到她回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1點多了。此時的小麗也無心填飽肚子,想到明天還要照常加班,欲哭無淚的她只好簡單洗漱一番,隨後就跟往常一樣不着一物躺在牀上睡着了。

迫切想要進入睡眠的小麗此時不僅把燈忘記關了,連房屋門都沒有關緊。但此時小麗是一個人獨居,睡着了之後根本沒有人提醒她,殊不知也正是因爲這一次的疏忽,卻給自己造成了終身遺憾。

凌晨,住在小麗隔壁出租房的蒲某與室友在房內相談甚歡,眼見時間已晚,兩人收拾好殘餘垃圾之後,蒲某想着將先將垃圾扔了,再回房間睡覺。正當他看到對面的門是打開的時候,便起了入室偷盜的心思,可在進門的時候卻赫然看到對面房屋裡竟然躺着一個不着一物的妙齡女郎。

小麗長相豔麗大方,雖然蒲某此時已經28歲了,但一直都是單身,再加上此前同室友喝了點酒,酒勁上頭的他猛然一下對小麗色心大發,潛進小麗屋內後擔心被人發現,又悄悄把門關上。

“你怎麼不關門睡覺啊?”“要不要讓哥哥陪你呀。”蒲某進來後爲了確認女子已經熟睡,一邊輕拍小麗肩膀,一邊詢問道。可小麗由於白日實在是太累了,迷糊了一下之後又立馬睡着。見自己這麼叫都沒有讓小麗醒來,蒲某便放心大膽地將自身衣物都脫了,隨後爬上了小麗的牀。

完事後,小麗不僅沒有任何醒來的跡象,反而還在睡夢中露出一臉享受的模樣,此時已經滿足慾望的蒲某擔心小麗會醒,立馬穿起褲子準備離開。鬼鬼祟祟開門的準備回去的蒲某,正好就碰到了室友鄒某出來找他。

鄒某見蒲某竟然有如此豔福,心有不甘的他也想去享受一番,向內張望發現小麗還在熟睡,鄒某與蒲某相視一笑,便走進了小麗的房間。正當鄒某脫完衣服準備與熟睡的小麗一度春宵時,意外發生了。

小麗猛然驚醒,看見眼前身上不找衣物的陌生男子,即便意識還沒有得到完全清醒,但還是忍不住尖叫。鄒某本就做賊心虛,現下聽到小麗的尖叫聲擔心會引起他人注意,慌忙穿上衣服趕緊走人。

雖說小麗在鄒某得逞之前就醒來了,但身體的真實感以及回想起剛剛所做的春夢,小麗越想越感到不對勁,爲了防止萬一,小麗立馬撥打了報警電話。趕到現場的警方得知實情以及證據後,以涉嫌QJ罪將蒲某與鄒某逮捕起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QJ罪,是指行爲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爲從而構成的犯罪。

QJ罪第一要義就是違背婦女的主觀意願,從而強制性與其發生X行爲。雖然說違背婦女意願一般是要以婦女反抗爲根據,但對於反抗的表現形式,法律明確表明不能將身體搏鬥作爲認定反抗的唯一標準。

本案中小麗因爲過於疲勞導致陷入深入睡眠,而蒲某與鄒某李某小麗熟睡之機,私自QF小麗,是屬於利用其它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X行爲。在小麗不知反抗的情況下,爲了發泄一己私慾,蒲某與鄒某同樣也構成了QJ罪。

不過本案中,鄒某在試圖QF的時候,小麗及時驚醒,擔心被他人發現的鄒某立馬逃走。鄒某這種自動放棄犯罪的行爲屬於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因此沒有對小麗造成多大損害的鄒某,極有可能會被免除刑罰。

雖然此次案件結果並未得到公佈,但已經成功實施犯罪,並造成犯罪結果事實的蒲某必然逃離不了法網。根據《刑法》對QJ罪的量刑標準,蒲某必將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雖然這對於小麗來說會是一件不可磨滅的痛,但她的此次經歷同樣也告訴了我們,女性本就是屬於社會中的弱勢羣體,獨居女性更要時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稍有不慎就很有可能會遺憾終身,只有時刻警惕,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或許這次之後,小麗再也不會如此粗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