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染麻疹延遲通報逾一週!還曾搭捷運趴趴走...疾管署要查

疾管署疫情週報。(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今(18)日公佈國內近期接連確認兩例麻疹個案,分別在國內與泰國感染,雖然是獨立個案,但是他們都透過北部某醫院通報,且有延遲通報超過1周的狀況,疾管署將着手進行調查是否違反《傳染防治法》。而這兩名個案相關接觸者325人,目前尚未有疑似症狀,最晚要監測到24日;另其中1人在可傳染期間曾經在9月1日搭乘板南線、文湖線,提醒民衆若在同一時間出入相關地點,應該自主健康管理18天。

疾病管制署防疫醫師黃婉婷表示,這2名個案都是北部30歲男性,依個案潛伏期間活動研判,1人爲國內感染,1人爲泰國感染。國內感染個案於8月23日發病,泰國感染個案則在9月1日發病後,兩人就醫後因爲懷疑麻疹而進行檢驗,最後通報時已經是9月11、12日,分別延遲通報15天與8天。

莊人祥強調,麻疹傳染力非常高,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只要醫師診斷懷疑爲麻疹或院內已採集相關檢體,進行麻疹等法定傳染病檢驗時,應在24小時內即時通報,否則經認定延遲通報,可以開罰9萬到45萬元罰鍰。

莊人祥也提到,這兩名個案從發病到通報時間間隔過長,可能造成衛生單位防疫工作的落後,包含無法患者衛教,也可能讓病人在可傳染時間還外活動。調查其中1人有收治負壓隔離病房,另1人則無,而且期間還有搭乘大衆運輸系統的活動史。

▲麻疹個案活動史。(圖/疾管署提供)※點圖放大

黃婉婷則提到,麻疹初期症狀與其他疾病相似,未必能在第一時間鑑別,但提醒醫護人員,只要有「懷疑爲麻疹」的想法出現,且進行抽血檢驗,此時已經可以進行通報,不必等院內檢驗結果出爐。

國內今(2018)年累計34例麻疹病例,其中9例爲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以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爲多;另25例爲國內感染,包含21例爲3月底因境外移入病例引發之羣聚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