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媽媽高鐵站哺乳 眾人反應令她感動

我國爲保障婦女在任何場所可依嬰兒需求哺餵母乳,免於受到任何干擾、歧視。本報資料照片

30歲的李小姐某日獨自帶着3歲與5個月大的孩子搭高鐵,候車時親餵母乳,但無人投以異樣眼光,讓她感到更加自在。今天是母親節,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親餵母乳對母嬰雙方都有好處。我國法律保障母親「哺乳權」,保障媽媽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寶寶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者最高處3萬元罰鍰,同時也鼓勵業者設置「哺乳室」。

從孩子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開始受到家人無微不至的呵護,同時也開啓了一段甜蜜負擔的旅程,先從哺餵母乳開始,就是一個新奇的挑戰。

今年30歲的李小姐深知親餵母乳的好處,有次單獨帶着3歲及5個月大的孩子搭高鐵,候車時5個月大的孩子因爲肚子餓而哭鬧,李小姐考量還要照顧3歲小孩及多件行李,沒有時間有所顧慮,很自然地在車站座位親餵母乳,站區內來往的人潮衆多,但無人投以異樣眼光,這讓李小姐相當感動,也感受到社會對公開哺乳的接受度正逐漸提高,使她在外哺乳時更加自在,也更願意帶孩子出門。

國健署指出,根據實證研究顯示,哺餵母乳對母嬰健康有很多好處,不僅可增加寶寶免疫力、減少過敏以及降低兒童肥胖的發生率等,同時也有利於媽媽子宮收縮,減少產後出血,因哺餵母乳可以消耗較多的熱量,對於身材恢復較快,並能降低罹癌風險等。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說,我國爲保障婦女在任何場所可依嬰兒需求哺餵母乳,免於受到任何干擾、歧視,並提供有意願哺乳媽媽友善的環境,於民國99年立法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媽媽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寶寶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5條規定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以確保媽媽們能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哺集乳環境。截至112年底全國總共設置4008處哺集乳室,包括依法設置2643處及自願設置1365處。

國健署呼籲,媽媽在公共場所隨意的哺乳是一件自然且健康的事,社會大衆應爲母嬰多創造友善的哺乳環境,讓媽媽出門在外,可以隨時隨地想喂就喂,無需刻意尋找哺集乳室,期待在未來能看到更多的媽媽能夠自信且自在地在任何場所哺育自己的孩子。另外,「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所規範的公共場所,也包含鐵路對號列車及高速鐵路列車,列車上亦設有哺集乳室,專門提供有哺集乳需求的媽媽們使用。

國健署長吳昭軍提醒,社會大衆能支持及尊重媽媽的哺乳權,協力營造母乳哺育全面友善環境。哺乳媽媽如有使用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或母乳哺育相關問題,可點選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網站查詢各縣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及相關衛教資源,或加入孕產婦關懷Line官方帳號( ID:@mammy870870 ),透過選單連結網站查詢哺集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