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預售屋檔期前內政部聯合稽查 16件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

內政部26日再次會同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預警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作業。(內政部提供)

329預售屋銷售檔期前,內政部昨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發現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將由地方政府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此外,本次稽查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簽章,將由地方政府依規定開罰。內政部昨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同步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等9個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

內政部指出,此次稽查發現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將由地方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求驗者限期改正。

內政部補充說明,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契約如不符規定將直接按戶(棟)逕予處罰最高30萬元後再限期改正,不再先限期改正後再處罰,提醒業者在研擬契約時要切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

此外,此次稽查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

內政部表示,在去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已有違規3案經地方政府裁處143萬餘元;另就近期遠雄建設公司「明日贊」建案營造搶熱銷,影響交易秩序情形,並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中。再次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蓄意不當炒作,以身試法。

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2.0新制預計7月施行,業者使用的紅單如仍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逕予重罰最高100萬元,建議不動產業者應儘速修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外,新制也已規定禁止紅單轉售,提醒民衆在購買紅單時應特別審慎,以免日後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