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告妨害名譽 翁瑞達批濫訴 反被律師電爆:要不要出庭

翁達瑞曾宣稱餘正煌碩士論文抄襲林智堅,挨告後又提出3點狠酸餘正煌律師濫訴。(圖/翻攝自翁達瑞FB)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臺大、中華大學認定論文抄襲,2個碩士學位遭撤銷,自稱旅美教授的翁達瑞指控餘正煌纔是抄襲者。對此,餘委任律師吳俊達向地檢署提告,而翁達瑞也在臉書發文批吳濫訴,提出3點要替吳上律師倫理課,沒想到吳俊達火速回應,怒嗆:「廢話了半天,是要出庭,還是躲着不出庭?」

吳俊達24日在個人臉書分享蓋有地檢署印章的刑事告訴狀,對筆名翁達瑞的陳時奮提告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罪。不過有網友好奇翁達瑞自稱住美國,訴訟狀該如何送達?吳俊達迴應,將由地檢署處理,強調:「住火星也要告,因爲這是一種態度」。

挨告的翁瑞達今日發文狂酸,這是一起「傳票無法送達的告訴」,認爲吳俊達訴狀的被告身份不明,就連投遞傳票的地址也沒有,痛批濫訴也質疑吳草率又缺乏法律素養。

翁達瑞進一步列舉三點「教育」吳俊達,認爲他在個人臉書張貼訴狀,可能是在替未來敗訴打預防針,有違律師專業倫理;且臺灣法律對火星無管轄權,訴狀無法送達;最後,律師的職責是幫客戶評估官司勝算,明知可能敗訴還提告,若不是爲了作秀爭聲量,就是爲了賺律師費。翁瑞達認爲:「如果吳俊達是我的委任律師,看了他的脫序言行,我只會對他說:『You are fired!』」。

而吳俊達稍早在臉書提出6點回應,要翁瑞達檢討律師倫理前,先檢討自己的教授倫理,反嗆:「長篇大論廢話了半天,不如就直接告訴我們大家,地檢署開庭時,自己是要出庭,還是躲着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