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莫名提「秘密離婚」 他疑心跟蹤!驚見心碎內幕

妻子莫名提出要「秘密離婚」,他感覺有異去跟蹤後,竟發現妻子有外遇。(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一名李姓男子與A女在2006年4月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李男感念妻子生育辛勞,爲讓妻子安心休養兼養育子女,就由他肩負家計,還將房屋登記在妻名下,讓她有足夠安全感。不料,2021年7月起,妻子多次莫名提出要「秘密離婚」,他察覺有異後跟蹤,發現她竟與羅男外遇,憤而對羅男提告求償150萬元。

法院審理,李男指控,因爲妻子日常行爲模式,加上態度突然轉變很大,讓他有所懷疑,2022年2、3月間跟蹤妻子,竟發現她與羅男親密交往,2022年3月18日質問時,她才坦承並吐露實情,允諾不再與羅男聯繫,爲了顧及子女年幼及家庭和諧,他強忍氣憤難平的情緒,因此暫不予追究。

不料,2023年1、2月間,卻又發現他們藕斷絲連,他便開始調查蒐證,發現他們頻繁約會、出遊,走在路上牽手還摟腰,2023年3月17日還在汽車旅館共處一室長達近3小時,2023年5月22日又在一家商旅共處近2小時,顯然是在房間內發生性交等親密行爲。

法官檢視李男提供的影像顯示,羅男與A女見面時間頻繁,2人單獨相處時,有牽手、身體緊靠摟腰、摟肩、相互依偎、臉頰相貼、環抱身體、A女餵食羅男等肢體親密接觸行爲,且一起自商旅走出等。

法官認,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法則,已婚男女若無逾越友情之特殊情誼,爲免遭人疑有逾矩之舉,不會與非配偶之人密集單獨多次相處,且不應有身體親密接觸互動。

法官認,羅男所爲嚴重破壞李男婚姻生活之幸福圓滿,造成李男須承受家庭破裂的精神痛苦。日前依法宣判,李男請求羅男賠償慰撫金以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