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辯稱載女兒的同學收費 遭識破收10萬罰單

監理站人員分別訪談乘客識破白牌車司機說詞。(翻攝照片/李京升苗栗傳真)

白牌車司機被依法開罰10萬元罰單。(翻攝照片/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16日上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發現有白牌車司機以3人100元車資,從苗栗農工載客到苗栗火車站,司機還辯稱是載女兒的同學,但仍被識破遭開罰10萬元罰單。

監理站人員跟苗栗警方,今天到苗栗火車站及苗栗農工附近針對可疑車輛攔檢,發現黑色自小客車載客3名學生至苗栗農工準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苗栗火車站至苗栗農工付費車資3人共100元,白牌車司機則辯稱爲載女兒的同學,不承認收取費用,但仍被稽查人員識破,祭予高額罰單。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爲,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蘇淑賢表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乘客險及相關保險,呼籲民衆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搭乘毫無保障,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爲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千萬不要爲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