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911遭無照少年撞求百萬 法院認證判賠41萬定讞!

蔡男保時捷911遭撞提告,圖爲示意圖,非當事車輛,與本新聞事件人物無關。(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吳姓少年,2015年8月間無照騎車,碰上南鯤鯓天府普渡交管,他爲了抄近路穿越管制區,撞上對向蔡姓男子所開的保時捷911,蔡男認爲車是限量款,事後又花錢拖吊、修理烤漆,因此提告求償110多萬,經鑑定後,一審判賠75180元,蔡再上訴,二審認爲蔡逆向違規,判決41萬4000多元。

吳姓少年2016年8月間,無照騎車要去餐廳吃飯,遇上南鯤鯓代天府普渡交管,他抄近路穿越交管區,因此撞上橫向的保時捷,造成保時捷右側和擋風玻璃受損,據《聯合報》報導,蔡姓駕駛認爲該車是限量款,花了1萬5拖吊、烤漆和修理也花了48萬多,因此提告要求賠償110多萬,全案經過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做鑑定。

委員會認爲,該車禍主要肇事原因是吳姓少年無照、又沒有禮讓,但蔡男逆向須負3成責任,一審法官判賠75180元,蔡男再提上訴,並再提出保時捷交易價值貶損損害的60萬,不過二審認爲,該車的車齡7年7個月,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遞耗資產耗竭率表」 ,加上折舊及修理費,最後判吳須賠41萬4000多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