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家屬批道歉沒誠意 鄭捷二審仍判死:不想再演了

北捷殺人案二審宣判鄭捷維持死刑原判。(圖/記者楊佩琪攝)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北捷殺人案的鄭捷30日二審維持死刑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他曾向出庭高中導師道歉,9月23日開庭時,鄭捷和律師討論後,也首度家屬道歉。但看在家屬眼裡,根本是律師指使的,像「演戲」一點誠意都沒有。鄭捷曾獄友透露自己知道二審仍會被判死刑,並表示「不想再演戲」了。

鄭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罪,合併判刑144年6個月,應執行死刑,新北地院宣判時他遭法官強制提解到庭聆判,因此在二審期間他請求不要出庭聆判,30日如願未出庭。據《蘋果日報》指出,鄭捷曾向獄友透露,以爲沒多久就會被槍斃,沒想到和他想的不一樣,本以爲在捷運犯案後,會當場被槍斃。

鄭捷認爲自己二審還是會被判死刑,表示「不想再演戲」了,但沒多加解釋所謂的「演戲」指的是什麼。二審宣判時,爲很多家屬都很擔心不會判死刑,怎麼樣都要到場。除刑事部分外,鄭捷也遭被害人及家屬請求民事賠償,新北地院判決鄭捷須賠償共2981萬餘元,但因鄭捷名下並無財產,未來被害人及家屬就算勝訴確定,也拿不到任何賠償。

▼ 北捷殘殺釀4死22傷,鄭捷二審仍判死。(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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