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銷售瓦斯安全器材 2業者遭罰80萬

世紀企業社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遭罰80萬元!公平會指出,金世紀企業社藉舉辦防災宣導活動招徠民衆,對商品價格數量爲不當誤導,再以業務員隨同民衆至住家安裝進行強力推銷,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2條令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爲,並處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金世紀藉摸彩、贈獎活動招徠民衆踊躍參加防災說明會,但會前並未直接表明是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且業者在活動現場表示「今天到現場聽防災宣導的就送瓦斯防震器」、「1只瓦斯防震器7990元」、「買一送一」、「免費安裝或贈送瓦斯防震器」等話語,致使民衆誤認爲填寫優待登記卡可以免費獲得瓦斯防震器。

公平會描述,當民衆讓業務員到家中安裝瓦斯防震器後,金世紀業務員才告知民衆須要付費購買,民衆因爲業務員已進入家中安裝完成的氛圍下,無奈或衝動購買瓦斯防震器。故公平會決議,金世紀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80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指出,大臺北區樂樂瓦斯企業社先是發送服務通知單,安檢人員又佩戴相關工作證,有意誤導民衆認爲樂樂企業社是當地所屬轄區導管瓦斯公司,並假藉安全檢查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同樣遭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處負責人廖君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