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誘人妻「欲仙欲死」 上訴高院大逆轉

一名安親班男師與一位學生的媽媽在LINE聊天充滿暖昧對話挨告,2審原判有罪,但上訴高院後逆轉改判無罪。(圖:翻攝LINE)

屏東一家安親班一名王姓已婚男師與一名學生的媽媽謝女,在LINE聊天充滿搧情暖昧字眼「試試看青春肉體、欲仙欲死」、「技術檢定一下」、「房子妳挑一棟、挑危險期啦!」,謝夫發現怒而提告,王男2審原判有罪,但上訴高院發回更審後,認定王男只是慫恿,並未誘使謝女離婚,案情逆轉改判王男無罪,謝夫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夫指王男明知謝婦有家室,竟在2014年10月至11月間密集與謝婦交往聯繫,還曾相約出去唱歌。同年11月4日深夜10時至11時許,兩人在1個半小時內互傳LINE曖昧訊息,「陰謀是. . .Motel? . . . 和你. . . 私定終身. . . 做了就負責. . . 試試看青春的肉體. . . 欲仙欲死. . . 技術檢定一下. . . 去開room . . .懷孕了, 房子妳挑一棟. . . 挑危險期啦!」,其中王男傳送「早晚要做的. . . 早生貴子. . . 母因子貴. . . 中了就知道. . .DNA就可換契了. . . 或許妳結紮了. . . 找你生. . . 和妳結. . . 明天做. . . 試水溫. . . 看技術及雞絲可以嗎? 」等給謝女,企圖誘使謝婦和他性交併脫離家庭,幸好謝婦猶豫後沒答應。

《蘋果日報》報導,王男到案時坦承傳送這些訊息給謝婦,但堅決否認有和誘犯行,辯稱他與謝婦的對話純屬玩笑,是因爲謝婦「很敢講」,纔會配合謝婦聊天。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絕無引誘謝女脫離家庭的意思等。但檢方不採信,仍依意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將王男起訴。

屏東地院1審認定王男的言行不構成和誘判無罪,謝夫不服上訴2審,高雄高分院改認定王男有罪,判他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不過王男上訴最高法院翻案成功,改判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2審認爲,王男簡訊內容最多僅能認定他有引誘謝婦與他通姦,但是否離婚應是謝婦與丈夫可以自行決定,並非王男所能控制,且謝婦是否要離婚脫離家庭,也是她自身合法權益行使範圍,因此改認定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