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吵吃阜杭!他怒離婚還因妻月花8萬「享受」…法官判給142萬

阜杭豆漿早餐美食名店。(示意圖記者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張姓男子黃姓女子4年前閃婚,近日因吃不到「阜杭豆漿」離婚官司登上新聞版面張男不滿的其實不只半夜吃不到「阜杭豆漿」大鬧,黃女一個月花8萬元在按摩、美甲也是壓垮這場婚姻原因之一。不過黃女也反控張男婚後動粗,兩人先後提告離婚。新北地院判準離婚,但因黃女婚後辭職跟張男去大陸工作,對婚姻有貢獻,應分得142萬多元財產全案可上訴。新聞一出,也讓豆漿店名躍上熱搜關鍵字,讓不少網友還笑稱此案是業配文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2013年結識黃姓女子後,兩人熱戀3個月後閃婚,黃女辭去工作陪先生一起到大陸工作。但張男不滿黃女常用「自己懷孕很辛苦」當理由,提出各種要求。

張男還怒指,婚後不到一年,某天清晨4點多,自己突然被懷孕8個月的黃女叫醒,並吵着要他開20分鐘的車去買「阜杭豆漿」回來給她吃,張男建議家裡附近就好,黃女爆哭吵鬧。張男受不了同年提出離婚訴訟,並指黃女生活開銷非常大,按摩、美甲每月花費近8萬元。有一次黃女隨張男搭機到上海機場,卻突然把先生要給客戶煙品拍到地上,張男急着催黃女上車,卻被當衆打一巴掌。

對此黃女否認開銷,並指「阜杭豆漿」一事,是因張男很在乎美食,才提議吃阜杭。並指張男常對她動手動腳,還曾因在小孩前抽菸被阻止大抓狂,還出手推打她,還曾罵她「賤人,沒資格媽媽」,讓她身心受創,請求離婚。

法院考量雙方生活短短一年就衝突不斷,難以維持婚姻,雙方都有責任,准予兩人離婚,但張男沒有辦法拿出黃女消費單據證明黃女有浪費的事,加上黃女有請求損害賠償法官考量黃女婚後辭職,跟着張男到大陸生活,對婚姻也有貢獻,判婚後夫妻共同增加財產中,142萬餘元應歸給黃女,兩人子女監護權歸張男,全案可上訴。

不少網友熱議「阜杭豆漿5點纔開」、「按摩跟美甲有在發票的喔?」、「老婆也不會把美甲按摩發票給他吧」、「公主病的很重」。但也有女網友抱屈「懷孕期間有時候真的會突然想吃某樣東西」、「暴力對婚姻身心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