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指翁重鈞家族賣軍糧賺錢 遭翁提告求償 二審判決出爐

立委蔡易餘2016年開記者會,質疑農糧署圖利立委翁重鈞的家族企業「玉豐糧食公司」,讓玉豐公司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大賺11億元(本報資料照片)

蔡易餘2016年開記者會,質疑農糧署圖利立委翁重鈞的家族企業「玉豐糧食公司」,讓玉豐公司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大賺11億元,經翁提告,法院判蔡賠償20萬元後,蔡對判決結果評論時,又指翁曾透過職權取得生意,翁對此提告求償50萬元,但一審及二審都敗訴。

翁提告,他因蔡不實指控他憑藉立法委員身分壟斷軍糧業務獲利11億元,對蔡訴請損害賠償,該案在2019年4月16日作成第一審判決,認定蔡不法侵害他名譽權,但蔡竟在當天接受媒體採訪時,又做不實言論。

翁表示,蔡不實指摘他以立委職權使家族事業取得臺灣省政府糧食局白米密封包裝機等設備,從1995年獨佔國防部軍糧生意,近年來他家族光二氧化碳密封包裝米,在2017年當年度以賺取1100萬元計算,至今24年來至少就賺2億4000萬元等語,嚴重損害他之名譽權。

翁提告向蔡求償5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三大報全國版報頭下首頁置頂刊登件判決書全文1日。

臺北地院一審駁回翁的請求,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爲,蔡當時受訪是在評論判決結果,並非針對翁的個人言行,況且蔡的言論與他所獲得之資料大致相符,他有相當理由確信合於真實,沒有不法侵害翁的名譽權,仍判翁敗訴、蔡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