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國產署地上權標脫5宗 決標權利金11億元

本次招標3宗商業區土地標的全數標脫,分別位於臺中市大甲區、高雄市鹽埕區及臺南市安平區,其中高雄市鹽埕區土地位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爲本署首次推出之標的,公告後接獲多方詢問,由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權利金4億7880萬元得標,溢價率達51.99%;另臺南市安平區土地,原於第1批公告招標,因發現列標面積未達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最小建築面積而公告停標,經併入毗鄰國有土地重新公告,本次亦順利標脫,由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3億6700萬元得標。

國產署表示,由本次開標結果顯示,地上權市場需求性仍高,以得標人類型分析,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標得臺中市梧棲區及大甲區土地,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標得高雄市三民區及上述臺南市安平區土地,各標得2宗地上權,對於大面積國有土地使用權均大有斬獲。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將持續推出區位條件優質之招標設定地上權標的,以活化國有資產,充裕庫收。

國產署長期也協助各級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國有不動產興辦各項公共建設,近5年平均每年協助撥用國有土地逾1萬筆、面積近1300公頃,其取償方式系依行政院訂頒「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規定辦理,以110年爲例,中央及地方機關撥用之國有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價值均超過新臺幣4百億元,其中逾9成爲無償撥用。例如該署協助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撥用1.7公頃國有土地,將新建住宿式長照機構,落成後可爲當地民衆提供完善服務;及協助各級政府撥用約25公頃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近期桃園市「蘆竹二號」、「臺中北屯好宅」等社會住宅陸續完工,可供民衆入住。

爲撥用相關作業規範與時俱進,以利實務執行,國產署不斷檢討、精進,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該注意事項系國產署配合財政部訂頒「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於75年訂定,前後歷經7次修正;內容主要規範國產署暨所屬分署、辦事處受理機關申撥國有不動產,辦理審查,及協助申撥機關完成撥用手續之相關作業。

國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檢討各項撥用法規,使機關撥用國有不動產之作業更簡便順暢,加速國家各項建設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