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禁內用、外場人力過剩該怎麼辦?勞動部建議先調整勞工職務

國內疫情升溫,超過10個縣市宣佈餐廳禁止內用、限外帶,讓不少餐廳人力分配上受到影響部分餐廳考量到暫時不需要那麼多的外場人力,卻不知道該如何安排?勞動部表示,由於目前疫情警戒三級僅實施到5月28日,建議僱主可以調整勞工職務,例如把外場人力至外帶、外送,以維持餐廳營運、共度疫情艱鉅的時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公佈新增334例本土、5例境外移入COVID-19個案,另有256例校正迴歸上週各日個案,國內疫情仍相當嚴峻,目前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等縣市都宣佈餐飲業禁止內用,只能外帶。

有餐廳發現,雖然還可以維持外帶,但明顯不需要那麼多的外場人力,舉例來說,過去可能需要6個外場工作人員才能維持整個內用區的流暢,但現在只需要4個來處理外帶包裝作業,等於多了2個閒置人力,想請這2人回家休假、卻又不知道要不要付薪水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在疫情警戒升級後,不少縣市推出餐飲禁內用的規定,這時候外帶、外送的需求可能提升,這時候僱主可以對勞工提出人力調整的協商,與勞工協議做職務調整,度過這段期間,但如果最後整體營運受到影響無法負荷,也建議可以勞資雙方協議、依照減班休息的程序通報地方勞政主管機關

律師吳俊達也指出,在目前餐廳禁止內用、可外帶的情況下,僱主必須先想到職務調整的可能性,因爲禁止內用並不是全部限制營業,既然外帶可以還可以作業,就可以把外場人員調整爲外帶、外送,或是進一步去協商排班,調整人力需求、不應貿然直接將勞工薪資歸零。

勞動部強調,僱主如有必要實施「減班休息」,應參考勞動部訂定之「因應景氣影響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及「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在減班休息期間,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以便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進一步提供包括「充電再出發訓練計劃」及「安心就業計劃」在內之各項協助措施,幫助勞僱雙方共渡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