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哨人黑吃黑!聯手同夥盜走車手百萬詐騙款

綽號「阿東」的黃姓男子在詐騙機團內負責擔任監視車手交付款項給上游的過程,他不滿盯哨分潤過低,而萌生利用機會強盜取款車手的犯罪計劃,找上張姓及王姓友人一同進行。事後,張持空氣槍在去年6月間盜走蔡姓車手的100萬元。臺北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處黃、張、王各有期徒刑4年10月、4年8月、4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綽號「阿東」的黃姓男子在詐騙機團內負責擔任監視車手交付款項給上游的過程,他不滿盯哨分潤過低,而萌生利用機會強盜取款車手的犯罪計劃,找上張姓及王姓友人一同進行。事後,張持空氣槍在去年6月間盜走蔡姓車手的100萬元。臺北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處黃、張、王各有期徒刑4年10月、4年8月、4年6月。

判決指出,黃男在去年5月間加入「乾坤車隊」詐欺羣組,擔任盯哨,負責監視取款車手於取得詐欺贓款後,將錢順利交付予上游車手的過程。他不滿盯哨工作分潤過低,而萌生利用其盯哨機會強盜取款車手以私吞詐欺贓款的犯罪計劃。

黃男先主動聯繫綽號「萊哥」的張姓友人,張在找王姓獄友加入,經三人商議計劃,推由黃男負責確認取款車手的面容、款項數額及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並在現場負責傳遞消息及接應。黃男還明確指示由張男攜帶一把空氣槍到現場,並把槍指着車手,以利控制行動,進而順利取得款項。

去年6月22日上午9點28分許,由王男開車載着張男到北市中山區天祥街,待黃男把蔡姓車手的資訊傳送給兩人知悉後,三人隨即決定下手。王男及張男靠近包圍蔡男,以控制其行動,張再用右手持空氣槍抵住蔡的腰部,左手拉住蔡的皮帶,並與王一同喝令聽從他們的指示,迫使裝有現金100萬元的黑色後背包被王徒手取走。

王得手後,隨即先行返回車上等候張,張則繼續拉着蔡的皮帶,以迫使他一起行走在街道上,讓黃得以拍攝蔡遭狹持的影像,以回報上層來掩飾黑吃黑的犯罪計劃。三人會合後,張取出款項,王再把黑色後背包丟棄於新北市的水溝內。之後,張把其中25萬分給王,另把50萬分給黃。檢方調查後,依法起訴。

三人在審理時坦承不諱,法院查出,蔡男因爲擔心槍是真的而不反抗也不掙脫或逃離控制,認定蔡是基於不能抗拒而被迫交付裝有100萬現金的黑色後背包給王。三人犯加重強盜罪,且三人就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

不過,由於三人未造成被害人受傷,手段尚非兇殘,足認本案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綜合各情縱科以最低法定刑7年,猶屬情輕法重,不符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酌量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