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瑕疵 文林國小重選家長會長

新北市樹林區文林國小上月召開家長代表大會及改選家長會長,投票方式明顯違反規定,部分委員認爲權益受損,於是一狀告上教育局。對此,教育局認爲程序有違規定,要求校方重新召開。(民衆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新北市樹林區文林國小上月改選家長會長,新任會長以1票險勝,但當天卻出現出席代簽及重複委託書,校長鄭旭泰將選舉方式改爲「出席委員舉手投票」,有家長認爲權益受損檢舉陳情,訴請新任會長「當選無效」,至少有3位藍綠議員關切。對此,教育局表示,程序有違規定,要求校方重新召開;會議已於6日重開,並重選家長會長。

文林國小於上月23日晚間召開112學年度家長代表大會,根規定,每班最多推派2位家長代表出席,從中推舉出家長會委員與常務委員,最後選出家長會長及副會長。有家長代表當晚因故無法出席,簽下委託書,委託其他代表代爲投票。

家長透露,有4位家長代表發現會議簽到簿被人代簽,選舉會長時,又發現重複委託書。於是校長提議將「匿名投票改爲在場委員舉手投票」。但有家長認爲舉手投票有失公允,委託書形同作廢,等於剝削被委託人權益,且一人代理多人投票應被視作無效。

會議中仍採用「舉手投票」,從3位副會長中選出新任會長,不過勝選者僅險勝1票。由於票數太過接近,家長不滿狀告教育局及向民代陳情。此外,會議中,與會的委員明碼實價公佈家長會幹部捐款金額,當選會長鬚捐款5萬元、副會長捐1.5萬元、常務委員則捐8000元,當作家長會經費,協助校務運作。

鄭旭泰澄清,以往現場會提供委託書,避免發生重複委託,本屆會議中發現3份重複代簽及1份空白委託書,爲公平起見,「於是提議由在場的委員舉手表決」。議員呂家愷指出,接獲民衆陳情,找家長開協調會並請教育局調查,檢視選舉過程是否符合程序,「不論選舉結果爲何,過程必須合乎程序正義。」

教育局表示,文林國小家長代表大會決議僅由現場出席家長委員表決,不符規定,影響委託人權益重大,已發函告知10月6日重行召開家長代表大會。6日當天依照規定,順利選出新任家長會長,並已完成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