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獵狐行動 首次從摩洛哥引渡犯罪嫌疑人

大陸獵狐行動首次從摩洛哥引渡犯罪嫌疑人。(北京日報用戶端)

《北京日報》用戶端報導,中國大陸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18日將上海公安機關通緝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羅某,從摩洛哥引渡回國,這是2021年《中摩引渡條約》生效後成功引渡首例。

據瞭解,犯罪嫌疑人羅某在擔任某公司財務高管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盜取所在公司相關銀行帳戶金鑰密碼,多次擅自將公司帳戶數百萬元資金轉至其個人帳戶並使用,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案發後,羅某逃至摩洛哥。2020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對羅某立案偵查,2022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今年4月,摩洛哥警方將羅某抓獲,隨後,中國公安機關依據雙邊《引渡條約》向摩洛哥提出引渡請求。10月底,摩洛哥法院裁定向中方引渡羅某。爲切實履行國際執法合作義務,公安部派「獵狐行動」工作組赴摩洛哥開展工作,在摩警方和大陸駐摩使館的大力協助下,工作組於11月18日押解羅某返回上海。

大陸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羅某的成功引渡,對鞏固深化中摩執法司法合作具有里程碑式意義,也爲今後中國警方開展引渡合作積累寶貴經驗。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不斷加強國際合作,堅決將外逃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