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裝鮮肉男大生性侵少女 還要求回傳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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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40歲的陳姓男子3年前在網路上自稱是就讀大學一年級的學生,誘騙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與他交往併發生性關係,他還要對方拍露胸照片給他欣賞,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罪將他判囚5年定讞。

2018年10月間陳男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少女認識後,進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他利用對方下課後、補習前的空檔,開車將她載往汽車旅館生性關係,隔月,陳男又開車帶少女到一處空地,於車上發生性行爲

陳男與少女交往期間,多次要求她自行拍攝裸露胸部身體部位猥褻行爲電子訊號傳送予其觀賞,後來少女的父親查覺有異,向少女不斷追問,經她供出與陳男的事情,少女父親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