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採全聘期 全教總籲教育部增加正式教師數

代理教師聘期不一,待遇常爲人所詬病,教育部近日已宣佈,今年度將協助全國各縣市112學年第1學期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所需經費差額的50%。(本報資料照)

代理教師聘期不一,待遇常爲人所詬病,教育部近日已宣佈,今年度將協助全國各縣市112學年第1學期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所需經費差額的50%。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表示,爲提升國教整體品質,要求教育部增加正式教師數,降低代理教師比率,讓代理教師員額比率以教師員額5%爲上限,並明確訂出降低代理教師比例的期程。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有關代理教師權益,全教總從倡議、遊說到修法, 可謂無役不予。而在桃園市長張善政開了第一槍之後,陸續不少縣市長宣佈跟進,各界倡議、爭取多年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終於獲得具體突破,但迄今仍有基隆市、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共9個縣市遲未宣佈。

全教總指出,學校會出現代理教師的職缺,主要是員額控留,但原本應該作爲「暫時性補充人力」的代理教師制度已經常態化,變成長期代替專任教師工作, 景象一如產業界的「非典型僱傭」,部分縣市的代理教師比例甚至不斷提高,簡直是「省錢省出心得」,不僅傷害代理教師權益,更嚴重危及國教品質。

全教總提到,爲提升國教整體品質,終結一國多制的代理教師亂象,要求教育部,除了完整聘期之外,更要同步嚴控員額控留比例,並應增加正式教師數,降低代理教師比率,代理教師員額比率應以教師員額的5%爲上限,教育部應明確訂出降低代理教師比例之期程

全教總強調,落實全聘期與員額控管之後,後續並應修正聘任辦法,納入代理教師提敘薪級規定。教學經驗爲教師給薪的重要參考依據,專任教師均採計其 就職前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提敘薪級給薪。國立學校、金門縣及臺北市代理教師敘薪已比照專任教師,採計其職前服務年資提敘薪級,其他縣市均不採計職前年資提敘,教學現場一直存在聘期及待遇差別化的現象。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提醒,敘薪給薪之落差,在不同主管機關所轄學校之間產生競合關係,人才往高薪地方流動是必然的現象,對於給薪方式不利的學校就更爲弱勢,也難怪多年來學校招聘代理教師常需承擔多次招考的困境。

全教總認,爲聘任辦法應納入代理教師提敘薪級規定,代理教師之敘薪方式全國一致,保障代理教師敘薪權益,有助於緩解磁吸效應,確保整體國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