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差半小時居家檢疫竟破功!她深夜巷口買20元礦泉水 最重開罰百萬

韓國外僑居家隔離期間爲了買礦泉水,提前離開住家最高可罰100萬元。(圖/突發中心記者攝)

突發中心/北部報導

爲了喝1瓶20元的礦泉水,她將面臨100萬元罰款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北部地區有名韓國籍女華僑入境依法須居家檢疫14天;不料10日晚間11點30分,距離14天隔離期滿前半小時區公所電話連繫不到該名女子轄區警方緊急協尋,才發現這名女子是爲了到巷口買瓶礦泉水,不顧規定提早離開住家,依法將裁罰10至100萬元,讓她後悔莫及。

《ETtoday新聞雲》獨家掌握,10日晚間11時許有民衆目擊,員警到一處公寓樓下,緊張地詢問居民是否有看到一位30多歲的韓國籍女子,現場氣氛如臨大敵、萬分詭譎;言談中得知,是一名韓國籍的華僑入境之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擅離檢疫處所,區公所單位電話聯繫不到她,只好派轄區員警到場協尋。

就在警方一一比對出入的居民時,一名提着包包、戴着口罩的女子正打算進入公寓內,員警透過護照比對身分,發覺她就是區公所緊急協尋的居家檢疫對象。而早在2月27日,我國把韓國列爲旅遊警告第3級,從韓國來臺旅客都得居家檢疫隔離14天,而這名女子11日整點就隔離期滿,不料卻在最後半小時破功。

該名韓國籍華僑透過中文表示,自己知道再過半小時就就隔離期滿,但因爲實在太想喝水,所以出來走走,併到住家一旁的便利超商購買一瓶礦泉水解渴,言談中相當慌張,似乎清楚違法擅離檢疫處所的下場;警方也只能無奈勸阻,並請她11日向檢疫單位確認後,再行離開處所,以免又有違法之虞,並依法將資料送交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原本《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違反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最高分別罰到15萬和30萬元。但有民衆反映罰則太輕,近來又出現許多違反隔離,四處趴趴走的個案,造成警力疲於奔命找人,也讓社會大衆相當恐慌;因此政院在這項特別條例中第15條規定,罰則大幅提高,只要違反隔離措施、擅離隔離處所者,可罰20萬到100萬元;違反檢疫措施、擅離檢疫處所,則可罰10萬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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