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E彈射逃生不一定能活命 2張圖秒懂跳傘12個步驟

▲墜海F5E戰機座椅。(圖/國搜中心提供)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空軍聯隊2架F-5E單座戰機22日在屏東外海擦撞,造成1名中尉羅尚樺跳傘逃生但仍不幸殉職,至於另1名上尉潘穎諄迄今仍下落不明,軍方繼續搜尋中。事實上,飛行員遇到意外狀況時雖可透過跳傘,但生命仍面臨高度風險,透過2張圖解析彈射座椅與彈射跳傘12個步驟防務快門總編輯東龍表示,彈射逃生不一定能活命飛機姿態很重要。

陳東龍指出,彈射椅裝有0秒延時拉繩而在400浬/時指示空速以上彈射跳傘,會造成保險傘衣失效或是人員受傷,當使用一未經修改附有一救生包自動釋放鋼繩之BA-22型保險傘時,救生包需以手動展開。

陳東龍說,如在地平面以上2,000呎,以低空速平直飛行時,彈射跳傘生存之機會較佳。另根據美軍2015年以前失事紀錄統計,資料顯示當高度減少至低於地平面以上2,000呎時,成功彈射之機會亦形減少。

▲彈射座椅改良型。(圖/陳東龍提供)

陳東龍強調,從極低高度彈射跳傘之生存機會,必須要以當時飛機之下沉率、姿態及高度而定,在此等情況下是否跳傘需由飛行員決定。在低高度、G負荷、高下沉率的情況下,除平飛機頭稍高之飛機姿態等因素之外,求生機會將會大幅度減少。

在不能操縱之情況下,包括螺旋、俯衝等,每當可能時,至少須在地平面以上10,000呎彈射跳傘(F型雙座機在單人飛型時,在地平面以上10,000呎,雙人飛行時則是在地平面以上15,000呎以上)。

陳東龍說,萬一飛機在地平面在10,000呎以下無法操縱時,應立即彈射跳傘,因任何延遲都會減低成功彈射跳傘之機會;低於地平面以上2,000呎時,切勿因任何理由延遲彈射跳傘,因爲這非常有可能使你處於一不安全彈射跳傘或一危險之熄火落地

▲彈射跳傘逃生12步驟。(圖/陳東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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