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銷廢止婦聯會立案 內政部將上訴

(報系資料照片)

由於婦聯會未依《政黨法》法定期限內轉行成政黨,而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日判決婦聯會勝訴撤銷原處分。內政部表示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高等行政法院採用婦聯會見解,限縮《政黨法》適用對象,此舉是否僭越立法院職權,應予慎思。

內政部解釋,《政黨法》於2017年11月10日三讀通過,當初立法時,立法院即已作成政治團體退場的決議,並規定政治團體應於2年內轉換爲政黨,婦聯會卻因內部長期對未來走向無法達成共識,而未在期限內完成轉型,故內政部依法於2020年4月27日作成廢止立案的行政處分。

內政部指出,婦聯會提起訴訟,辯稱其不受《政黨法》規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竟採此見解,限縮《政黨法》適用對象,此舉是否僭越立法院職權,應予慎思。

內政部強調,原處分依照立法院通過法律執行,並提供婦聯會一定緩衝時間,對此判決,內政部將依法提起上訴,期待最高行政法院能本於法律專業作成判決,正視我國民主轉型、政黨政治環境長遠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