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後七日爭議」Google勝訴 臺北市政府:將提起上訴

社羣中心綜合報導

已經拖了一年多的「Google Play」付費爭議問題,27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臺北市政府敗訴,必須撤銷對Google的裁罰;對於這個結果臺北市政府顯然不太滿意,法務局表示,市府系依據現行消保法規定而爲處分,應無違法情形,收到判決後會提起上訴。

▲臺北市政府敗訴了。(圖/翻攝自臺北市政府)

Google拒絕提供合理猶豫期,臺北市政府依法裁罰,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臺北市政府法務局27日表示,對此深表遺憾,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一步瞭解。法務局表示,法院此項認定,將使未來業者網路上公佈之定型化條款,僅能由個別消費者透過訴訟主張無效,行政機關就此失去介入保護消費者之權力,此例一開,無異要求個別消費者僅能於權益受損時自行負擔訴訟成本到法院訴訟,將使個別消費者根本無能力對抗龐大的企業經營者,恐嚴重衝擊消費者之權益,且如此將衍生更多訴訟,亦造成司法資源的耗費。

至於這個拖了1年多還沒解決的退費問題,最早是從iPhone的一款應用程式「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所引起的。2011年5月,有臺灣用戶下載了該款應用程式,發現與想像中不一樣卻退費無門,找來市議員陳情與施壓;臺北市政府遂與Apple與Google公司槓上了,要求App市場必須提供「應用程式7天鑑賞期」。由於Google無論如何都不願遵從這項規範,乾脆直接關閉了臺灣Android Market(現在已改爲Google Play)付費購買功能

網友也只能無奈的抱怨。(圖/取自網路)

現在看來,臺北市政府還打算繼續上訴,看來就算到了2013年,Google Play的付費功能依舊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