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沒錢養小孩」拒絕行房卻在外尋歡 越妻守活寡

▲一名男子以「沒錢養小孩」的理由拒絕和妻子行房,自己卻在外尋歡,害妻子一個人守活寡。(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男子和越南籍配偶結婚後,屢次向妻子稱說「沒錢養小孩」而拒絕和她行房,多年來膝下無子;宛如守活寡的妻子,事後得知丈夫竟然到聲色場所尋歡,在外還疑似有小三,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判準。

法院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在2007年和越南籍的範姓妻子結婚後,只有在前2個月有正常的性生活,隨後吳男便以「沒錢養小孩」爲由拒絕和妻子行房。由於婆婆希望能抱孫子,但多年來仍膝下無子,婆婆不時出言威脅「再生不出小孩就叫妳回去越南!」爲此範女多次主動向丈夫求歡,但對方總是不理不睬。

結婚7年多來,2人始終膝下無子,範女宛如「守活寡」,平日只能自我哀怨;不料事後她透過友人得知,丈夫時常到聲色場所尋歡,甚至還和不名女子交往,事後範女查看吳男手機,發現果然有和女子的曖昧對話,最後忍無可忍而在2014年8月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後,吳男坦承說過「沒錢養小孩」的理由,也多年未和妻子嘿咻,但他仍不願離婚;吳男更稱說是因爲妻子已經取得我國身分證,纔會想要透過離婚的方式來獲取自由,因此到色情場所上班,若妻子願意回家團圓,自己一定會和她生小孩。但法官認爲兩人的婚姻已經出現破綻且難以修補,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