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死亡筆記本揭飲宴又買股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判罰月俸1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鐘不當飲宴,及買股票賺進逾2千萬,前年請辭。本報資料照片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鐘不當飲宴,及買股票賺進逾2千萬,前年請辭,案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及2名參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後,判罰月俸1年、354萬多元。可上訴。這也是懲戒法院成立後懲處最高層級的司法官案件。

石木欽的懲戒案,上屆監委未通過彈劾,但去年監察院次召開彈劾審查會,以12比0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並依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新制,由3名職業法官與2名參審員共同審理。

對此石木欽曾表示,上屆監委就曾提案但未通過彈劾,本屆監委不顧他提出有利證據,只憑想像羅織,輕率通過彈劾,且對法律明文規定「從舊從輕」10年的追懲時效,置之不理,本案是「爲了彈劾而彈劾」,新任監委淪爲政治打手,他深感遺憾。

至於本案的關鍵證人翁茂鍾到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作證時表示,他說與石是40多年的好友,經常聚會話家常,27本筆記本的內容都是他或秘書記載,但有些時間地點記載的人名,不一定會出席,且有時是互不認識或不是吃飯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