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 名嘴爆李忠庭代助理簽名 律師爆氣糾正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日前傳喚高辦前主任陳奐宇3人出庭。庭訊中,陳奐宇的辯護律師因爲立委助理薪資是由立委決定並向立法院申請的,表示陳不須在「薪資申請表」簽名,因此沒有在表單上簽名。結果有名嘴卻在政論節目上誇誇其言,指陳沒有簽名,是高虹友男友李忠庭代簽的,惹得律師忍不住爆氣在臉書上發文「糾正」, 並稱名嘴「以訛傳訛」。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遭檢方起訴貪污罪,臺北地院25日首度開庭,傳喚高辦前主任陳奐宇、「小兔」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3名被告出庭。

庭訊中,陳奐宇的辯護律師因爲立委助理薪資是由立委決定並向立法院申請的,表示陳不須在「薪資申請表」簽名,因此沒有在表單上簽名,但陳在加班費申報表單上有簽名。

結果當天晚間政論節目「撿到寶」,出席的名嘴在節目上評論說,陳奐宇稱沒有在薪資申請表單上簽名,而是由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代簽的,並稱「李忠庭簽名竟長的一模一樣」。

陳奐宇的辯護律師隨即在26日於臉書上發文澄清,並指名嘴「以訛傳訛」。律師貼文如下:「我實在忍不住要出聲說明糾正了。」

「昨天開庭時,是我以辯護人的身分代我當事人發言的,我當時的意思是說:我當事人沒在[薪資]申報表單上簽名,因爲該表單不須當事人簽名;但〔加班費]申報表單則要簽名,我當事人也有簽名。」

「所以,這當中並沒有涉及第三人僞造文書的問題。可能是我說的不夠清楚,讓在場旁聽的記者誤會了,政論名嘴也就跟着以訛傳訛了。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