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火週年 罹難家屬不滿判決

黃格格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而另外5案調查後雄檢全數簽結,高市議員林於凱14日與罹難家屬舉辦記者會,希望市府協助釐清家屬疑惑。(洪浩軒攝)

高雄城中城大火滿週年,縱火主嫌黃格格今年8月遭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險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另分出5案調查,雄檢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爲此事負刑責,案件全數簽結,罹難家屬不滿黃格格未遭判死刑,表態將上訴到底,也希望市府釐清5案簽結的原因及資料。

城中城大火導致46人死亡,雄檢依法起訴黃格格,並針對「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將7至11樓辦公室變更爲住宅使用」、「於1至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有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之情形,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未予以查處,亦未對該列管場所實施消防檢查及複查」、「總幹事兼管理員李太明收管理費部分」分案調查。

黃格格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而另外5案調查後雄檢全數簽結,高市議員林於凱14日與罹難家屬舉辦記者會,罹難家屬針對黃格格僅被判處無期徒刑表達不滿,並強調會上訴到底,也希望市府有所作爲,讓他們得以釐清城中城內關鍵防火門的相關責任歸屬。

林於凱指出,黃格格遭判無期徒刑的論罪理由提及防火門是重要關鍵,但雄檢調查後將5案簽結,當初誰阻擋消防檢查、防火門如何被拆除變賣、收管理費有無用在消防相關設備等相關調查內容家屬均無從得知,質疑難道城中城大火案死傷如此嚴重,責任卻只歸咎於黃格格,其他相關人員均全身而退,希望市府協助釐清家屬疑惑。

罹難者家屬戴姓民衆表示,逝去的親人已經不會再回來,但身爲罹難家屬仍想要清楚的解釋跟說明,黃格格惡行重大本就應該被判處死刑,而防火門消失、消防檢查爲何多次無法執行,家屬至今未獲得真相,希望市府能介入瞭解,替大家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