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攜改造槍枝在國小後門試射 人行道留空彈殼遭逮

高雄王姓男子把買來的玩具手槍及衝鋒槍鑽通,另外填裝製造子彈,跑到大寮區一處國小附近試槍,還在人行道上留下彈殼,驚動警方遭逮獲。高雄地方法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他11年8個月,罰金11萬元,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王姓男子把買來的玩具手槍及衝鋒槍鑽通,另外填裝製造子彈,跑到大寮區一處國小附近試槍,還在人行道上留下彈殼,驚動警方遭逮獲。高雄地方法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他11年8個月,罰金11萬元,可上訴。

王男去年底至今年9月間,分別在高雄市一家玩具店購買了兩枝未具殺傷力的手槍和一枝衝鋒槍,並在自己租屋處用電鑽將槍管貫通,製造出可發射子彈的非制式槍枝。他另外在網路上購買了27顆假子彈、火藥和底火,自行填裝彈頭、火藥和底火,製造出具殺傷力的子彈。

今年2月1日凌晨,王男跑到高雄市大寮區後莊國小附近試射6顆子彈,民衆注意到不尋常巨響,報請處理。警方獲報後立刻前往巡察,在附近一處路口攔截王男,並在他身上藏有一枝手槍。

王男被逮後,主動帶警方到國小後門附近草叢找到一個揹包,裡面裝有另外兩枝非制式槍枝和21顆子彈,途中人行道還有王男試槍後遺留的空彈殼。

法官認爲,王男非法制造槍彈,試槍擊發6顆子彈,對社會治安及他人之安全,均已構成潛在之威脅。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主動報繳槍枝及子彈,態度良好且減少司法資源浪費,可適當減輕其刑,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其11年8月,罰金1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