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違規紅燈右轉 司機這樣解釋!法官秒打臉

南投陳姓公車司機因違規紅燈右轉挨罰,他卻主張當時車上有2名長者站立,若急煞恐造成乘客摔倒受傷,提訟免罰,法官認陳男擔任公車駕駛,對於交通規則之遵守,尤應自我要求,駁回陳男之訴。(王煌忠攝)

南投一名陳姓公車司機,載客行駛途中竟違規紅燈右轉,遭警方逕行舉發,臺中監理所開罰1400元並扣3點,陳男主張當時車上有2名長者站立,若急煞恐造成乘客摔倒受傷,提行政訴訟請求免罰,法官審理,陳男擔任公車駕駛,對於交通規則之遵守,尤應自我要求,駁回陳男之訴。

判決書事實概要指出,2022年11月25日上午9點58分,陳男駕駛公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與蘭陽街交叉口,因紅燈違規右轉,遭警方逕行舉發,裁罰14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陳男主張,當時紅燈甫亮起,僅有1秒鐘可以緊急剎車,鑑於車上有兩名長者站立於車內,爲避免乘客因緊急剎車而跌倒摔傷,纔會紅燈右轉,並檢具兩名老人站立車內照片佐證,聲明原處分撤銷。

法官認爲,老人搭乘公車,有優先座位可以乘坐,且是否確有兩名老人站立車內,已難遽信,而陳男雖提出兩名老人站立公車內照片,經查並非本件違規時間之照片,尚不能憑採。

法官指出,公車司機承載車上所有乘客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對於交通規則之遵守,尤應自我要求,若當時車上繫有老人站立而可能跌倒受傷之緊急危難情況,顯系陳男未能減速慢行、留意道路前方路口號誌狀況之駕駛行爲所造成,其事前應防止、能防止而未防止,陳男據以主張免罰,顯不可採,予以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