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拉長還減薪 1-10月工時年增0.3小時、薪資卻倒退嚕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1-10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爲37,772元,仍不如2000年的37,842元水準,而且1-10月工時平均爲168.4小時,較去年同期增加了0.3小時,可說是「工時拉長又減薪」。(圖/記者一中攝)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今(22)日發佈10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其中1-10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爲37,772元,仍不如2000年的37, 842元水準,等於薪資水準從9月的倒退16年再度倒退至17年前。另外,工時部分更是令人震驚,因爲10月工時平均爲161小時,較去年同月增加了0.5小時;1-10月工時平均爲168.4小時,較去年同期更增加了0.3小時,各界也預期一旦勞基法通過後,「工時拉長又減薪」情況將變成臺灣常態

根據主計處統計,10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爲4萬197元,較9月增0.2%,較去年同月增2.12%;1-10月平均爲3萬9865元,較去年同期增1.78%,但實質薪資爲37,772元。另外在工時部分,10月工時平均爲161小時,較9月減15.2小時,較去年同月則增0.5小時;1至10月平均爲168.4小時,較去年同期增0.3小時。

事實上,在9月的工時部分,1-9月平均工時爲169.3小時,較去年同期就已增加了0.3小時,換句話說,9、10月的工時皆爲增加0.3小時,也代表總統英文喊出的減少基本工時部分宣告破功。

另外未來執政黨政府必定會強行三讀通過的勞基法草案,僱主不僅可要求員工連續上班12天,還可要求員工換班時間僅8小時(例如凌晨12點回家隔天8點上班),以及要求員工每3個月內加班138小時、或單月加班54小時。

外界也認爲,就算經常性薪資較過去成長又有何用?算上物價後的實質薪資還是在17年前水準,而且工時反而還增加,根本就是「工時拉長還減薪」。▼過勞的絕望恐怕會讓臺灣經濟繼續沉淪。(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