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檢舉食安吹哨條款 中市府:獎金最高4百萬 

臺中市政府訂定的吹哨條款獎金4百萬元起跳。(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6日舉行治安公安食安聯合會報,由衛生局進行「年度例行抽驗結果分析專案報告市長盧秀燕表示,除了政府定期把關,市府也制定「吹哨條款」鼓勵民衆勇於檢舉食安事件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民衆檢舉的重大食安事件,若是證據確鑿,市府會依情節輕重,最高可發給獎金4百萬元,等收到罰鍰後,再給罰鍰的70%作爲獎勵,獎金豐厚。

衛生局指出,常見違規率最高品項蔬菜加工品,主要是「農藥殘留」及「食品添加物濫用」,市府去年度針對106年違規項目加強抽驗之後,較常出現農藥殘留的小葉菜類(如茼蒿香菜萵苣)的違規率已降低,但豆菜類(如甜豆、敏豆、豌豆)和大漿果類(百香果香蕉木瓜)的違規率卻有提高,將列爲今年高風險作物加強抽驗。

盧秀燕表示,政府的人力物力有限,以食安而言,吃的東西何止成千上百萬種,政府再怎麼管理稽查都不夠,有時候靠外部力量,例如民衆勇於檢舉、吹哨的話,可能比政府管理更有成效,因此臺中市政府訂定相關的「吹哨條款」,希望以足夠誘因鼓勵民衆勇於檢舉食安事件。

食安處秘書蔡文哲表示,市府早已訂定重大食安事件獎勵辦法,即所謂「吹哨條款」,只要民衆檢舉並檢附確切事證,情節符合衛生福利部規定,依情節輕重,核發獎金,最高4百萬元,等到全案判刑確定,市府會再發給實收罰鍰的70%作爲獎勵,而且市府曾因爲一件冷凍肉檢舉,確實發出獎金,並非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