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竊取車上財物 被害人發現急追活逮!

警方起獲洪嫌竊取被害人揹包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接獲民衆報案,在永康區永大路二段前發生竊案,並且竊嫌在現場,經員警到場瞭解,張姓報案男子表示,39歲洪姓竊嫌竊取他車上之物被發現,他尾追制止,帶回報警送辦。

警方說,報案人張男指出,他駕駛1輛自小貨車停在商家前卸貨時,店家發現有人靠近他的貨車,並拿取車內東西,他發現是放在駕駛座的黒色斜揹包遭竊(內有深綠色皮包藍芽喇叭),而竊嫌往永大路對向逃逸,他趕緊上前追趕將其攔阻,然後帶回現場報警處理。

▲警方將洪嫌逮捕並帶所內偵訊,並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竊嫌洪姓男子(39歲、多項竊盜前科)坦承有開啓車門竊取行爲,警方將其逮捕並帶所內偵訊,並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在此呼籲,民衆下車時需注意將車門上鎖,重要財物應隨身攜帶,勿放置於車內明顯之處,以防宵小趁機行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