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 綠應放大格局

國會改革法案藍綠持續過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過去八年來,民進黨掌控行政權及國會多數席位,卻從未有心推動國會改革,甚至立法院大多隻通過執政黨的法案,以致有淪爲行政院的「立法局」之譏。如今時空環境改變,藍白兩黨針對國會功能不彰,提出一系列的增強措施諸如調查權、聽證權、國情報告採即問即答等,希望監督行政部門的運作是否盡職。但此立意良善的國會改革案,卻被民進黨批評是國會擴權、毀憲亂政。

其實藍白兩黨提案修法,總統國情報告應採「即問即答」若能順利通過,則此富有深化臺灣民主意涵的法案,不只適用於賴清德,同樣亦適用於二○二八年的總統當選人,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對未來的總統一體適用。

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卻表示「總統僅能報告,不能即問即答,否則就是違憲」。民進黨團幹事長亦公開反對,並說美國總統拜登向國會國情報告後,隨即向國會議員致意離開,法國總統也同樣是報告完畢隨即離去。以上所舉美法兩國的例子,似是而非。

法國是施行雙首長制國家,但多黨競爭下的國會選舉,「各黨不過半」常爲政治生態。由於總統不獨攬行政權力,故成立「聯合政府」是慣見的權宜措施,因而法國國情報告沒有即問即答的設計,是能理解的情事。

第五共和憲法實施至今,法國已三次出現「左右共治」(總統與總理分屬不同政黨)的政治型態;亦即只要國會大選結果,現任總統所屬的政黨未能獲得國會多數席位,不論是左派或右派總統,便會任命最大在野黨黨魁出任總理,或以聯合政府方式組閣,以求國家政局穩定。試問上述法國總統肯「分享權力」的高度作法,「少數總統、少數國會」的賴政府肯比照辦理嗎?以日前公佈的內閣名單觀之,顯然不可能。

再者,美國國情報告並無質詢的制度,其因在於三權分立體制實施下,總統的權力已受到憲法規範的相當約束。舉一例明之,美國重要官員的任命權雖在總統,但人事同意權則專屬於國會參議院;反觀我國總統擁有極大的人事權力,可直接任命行政院長、國安會秘書長,並完全主導國防部長、外交部長與陸委會主委等任命,都不受國會的限制。

另美國對外作戰的調兵權屬於總統,但宣戰權在國會,亦即美國總統發動戰爭前必須通知國會,如果沒有國會的同意支持,總統不能隨意動支戰爭費用;相對地,我國總統單獨決定就能行使宣戰權,此外其兩岸政策如有錯誤決定,或爲國家帶來戰爭時,也不需向國會負責或被追究責任。如果純就此點觀之,其實臺灣的國家安全風險很大。

我國憲政體制並非完全屬於總統制或雙首長制,因此美、法兩國國情報告雖無即問即答,並不代表臺灣就不能有此制度的設計。如同民主政治典範國家英國,其國會向來有「議會至上」、「國會萬能」的稱號,備受全球國家重視;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關,爲了防範行政部門違法濫權,強化國會功能並監督官員,確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民進黨爲國家長遠計,實應放大格局看在野黨所提的國會改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