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臺女帶超額臺幣出國血拚 32萬被海關沒入全飛了

新制上路後,國內首度有2名女子攜帶超額臺幣出境遭沒入。(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2名女子5日赴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出國「血拚」,不料未注意到新法上路,身上攜帶的新臺幣52萬元當場被沒入32萬3千元。據瞭解,這是《洗錢防制法》自6月28日修正實施後,國內第一次有旅客在機場攜帶超量臺幣遭沒入,因爲過去遭查獲的超量臺幣記錄後就會全數發還。

警局表示,2名27歲的劉姓、彭姓女子5日下午要搭乘韓國航空KE692班機前往南韓首爾,但在通過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安檢線時,分別被安檢人員皮包內查獲新臺幣30萬元與22萬3千元,當場交由海關查扣沒入,而海關也依照新修訂的《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通報辦法》發還2人最高上限10萬元,超量的32萬3千元則全數沒入。

▲2名女子因爲攜帶大量現鈔,在通過安檢時被攔下。(示意圖/與新聞當事人無關/記者李毓康攝)

同行的劉女與彭女表示,不清楚新制規定,因爲以前都習慣帶1萬美元出境,而且瀏覽相關網站僅看到出境最高攜帶10萬元,也沒看到攜帶超額臺幣會被沒入,未料這次出境沒將新臺幣換成美元竟直接被沒入,非常懊惱。

海關指出,《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今年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總價值超過新臺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超過2萬元人民幣現鈔、總價值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超過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都應向海關申報。

▼海關將超額的32萬元依法沒入。(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