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騎「電動自行車」橫行 他無奈嘆:恐怖的移動式神主牌

男子看見疑似國小生騎電動自行車在路上橫衝直撞,他不禁嘆氣「恐怖的移動式神主牌」。(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不少電動自行車在路上行駛,有名男子也在臉書分享自己看到的狀況,他表示在路上看到有國小5、6年級的小朋友,騎乘電動自行車在路上「橫衝直撞」外,甚至在巷弄內還會壓車過彎,看到這驚恐怖的景象後,希望法規能快點修改、執行,避免一堆「移動式神主牌」在路上橫行。

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他表示近來「電動自行車」有越來越多跡象,而且,騎的速度也很快,重點是不需要駕照就可以騎乘,也因此他看見許多國小五年級、六年級的小孩,就騎着電動自行車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在巷弄內要轉彎時,還刻意壓車而過,他期盼法規未來法規能修改,不然一堆移動式神主牌騎在路上,他在路上行駛會感到恐怖與害怕。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被撞沒錢賠系列」、「父母想要降低家裡開銷系列」、「屁孩摔一次就知道了」、「暑假屁孩多,要注意小心被擊落」、「三讀修法通過還沒執行有屁用」、「有法規定要年滿14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抓到未年滿的重罰6千以無照駕駛開單」、「沒戴安全帽」、「我朋友的重機就是被小學生騎電動車橫跨雙黃線擊落!家長也不想負責賠償問題」、「當腳踏車在騎嗎」。

立法院於今年4月1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電動自行車」改爲「微型電動二輪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僞造或變造的牌照、牌照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已領有牌照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牌照經註銷仍行駛,或者牌照遺失不報請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未滿14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運具,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