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淪爲黨營事業

(本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市壽山動物園改建總經費約5億元,由市府自籌1成,其餘向臺電、中油、中鋼等國營事業分別要求捐助6000萬到8000萬不等的經費;明年年中動工的高雄市小港運動中心則由中央出資2億元,臺電、中油各補助1.3億元,地方政府完全不需自籌,如此美事讓其他縣市好生羨煞,但也引來國營事業成爲「提款機」與不樂之捐的爭議。

中油、臺電等國營事業在設廠的縣市皆有回饋金制度。根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睦鄰工作要點》,睦鄰工作應以協助地方公益活動爲範圍,項目包括:教育文化、獎學金、瓦斯優待、急難救助、低收入戶生活扶助、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福利,以及其他經各事業機構視其經營特性認定之公益活動或建設。

此要點更明定,各事業機構認定的公益建設之經費、比例應逐年適度降低,就是爲了防堵政治人物以地方建設之名「需索無度」。

陳其邁作爲高雄市長,爭取高雄所屬的泛國營事業回饋高雄,作爲地方政府建設財源,這是市長的政績。國營事業營運若有利潤,回饋社會是「履行社會責任」,也是應該,但在進行敦親睦鄰重大支出時必須嚴謹審覈,避免給外界「予取予求」的負面觀感。

尤其是在回饋金以外,國營事業若要補助地方「額外建設經費」,應該每個縣市都要公平辦理,資源公平分配,避免其他縣市的「被剝奪感」,甚至羣起要求比照辦理,造成國營事業的公關危機。

以臺電今年「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以下簡稱促協金)的捐助數據來看,高雄市政府爲1億9652萬元,其次是桃園市政府6879萬,臺中市跟新北市政府各有6472萬跟4237萬,高雄市取得的促協金約爲桃園市的2.86倍、臺中市的3.04倍與新北市的4.64倍,補助經費差距甚大。更何況,高雄市政府是以專案方式報行政院,取得回饋金之外的「額外建設經費」,臺電在累積虧損高達640多億元之際,仍大手筆補助高市,勢必引發因人設事之疑慮,「睦鄰」的說詞成了最後的遮羞布。

更何況睦鄰基金或促協金等經費應該是回饋給地方的特別建設、設施與活動,不該用來取代原有的公務預算,高雄市的基礎建設市府應自行編列相關經費,國營事業睦鄰基金補助只能作爲輔助性質,而非主要經費來源。

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極力批判與撻伐國營事業睦鄰基金不透明,淪爲執政黨的小金庫,如今卻不思改革,反樂此不疲、食髓知味。

爲防堵政治人物假「敦親睦鄰回饋」之名對國營事業予取予求的壓榨掏空,建議引進獨立機構、非營利組織與公益團體成員,參與國營事業睦鄰基金委員會的運作,以公開方式讓睦鄰基金經費的分配與執行接受第三方檢驗與審覈,讓回饋經費透明化,用在真正有需要的單位,同時避免監督防弊機制失靈,讓國營事業形同「黨營事業」。(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