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銷 今開羈押庭

涉嫌地下通匯217億多元的郭哲敏(中),日前獲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高院6日發回新北地院更裁。圖爲郭哲敏去年8月被上銬押解返臺。(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新北地院上月裁定郭哲敏以5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環監控,停止羈押,新北地檢署提抗告成功,臺灣高等法院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將於今(7)日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再羈押郭哲敏。

檢調調查,郭哲敏自2018年起成立多個人頭公司從事地下匯兌,並與親信張旭升等人經營跨境線上博弈,架設包網平臺供賭博業者承租。估計郭地下通匯4年、匯兌金額逾217億元,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至少獲利16億多元。

郭哲敏在2022年11月檢警發動搜索前搭機離境遭通緝,他潛逃海外藏匿9個月,去年7月在曼谷被泰國警方逮捕,警調去年8月10日押解他返臺歸案。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檢署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

今年4月23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升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對證人實施恐嚇、騷擾、接觸,另郭哲敏還要接受電子腳環監控。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爲,郭、張2人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也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且張男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新北地院的交保裁定未具體說明2人遵守法官諭知的條件,就可達到原先羈押避免串證的原因,因此撤銷交保處分,發回新北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