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校務會議 納入學生列席

立法院19日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國中小校務會議應納入學生代表列席。圖爲立法院19日逐條審查特教法,全教總與特教老師代表呼籲修法應明訂「心評專任、評鑑合併」,還給特教老師教導學生的時間。(張鎧乙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9日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國中小校務會議應納入學生代表列席。對此,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肯定;但校長團體則表示,若每場校務會議都要學生參加,在實務運作上會造成學校很大困擾。

立法院教文會17日及19日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第19條有關國中小校務會議應納入學生代表的條文,在19日獲得初審通過。

包括林宜瑾、吳思瑤、陳培瑜及範雲等立委,均認爲國中小校務會議應邀請學生代表出席。林宜瑾說,若學校沒有學生代表選舉,邀請學生列席即可,教育應更加對等,學生自治是可貴价值,也深具教育意義。教育部最後同意這個修法方向。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北市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說,在高中教育階段,學生列席校務會議可行,而這也已實施好多年,但國中小每場校務會議若都要有學生代表參與,在運作上會有困難。

張信務則認爲,國中小校務會議如果討論學生權益,如服裝儀容、生活作息、社團活動等,可以邀請學生代表列席;但校務會議若是談課程安排、法規、法令等,學生代表出席的意義就不大。更何況,校務會議時常在課餘時間召開,是不是有必要讓國中小學生抽空來開會,也是值得討論。

不過,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公民教育應從國民教育階段就開始,納入學生列席校務會議是第一步。國中小校務會議討論的內容包含寒暑假工程校園場地開放學生使用狀況、各班外掃區人力分配、學生手機使用管理、校規修正等等,這些項目都與學生高度相關,讓學生列席表達意見,可提升決策品質。

青民協強調,國中小校務會議納入學生代表列席,各界無須恐慌,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更多學生參與,不僅能提升決策品質,更能讓國中小學生在課本之外,學習如何參與公衆事務,有很多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