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民進黨政府的國旗認知錯亂(譚再利)

世界警消運動會,臺北市警局女警王令樺奪雙金,披國旗受獎。(警政署提供)

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WPFG)日前在加拿大溫尼伯市舉行,本來此一體育活動過去並未受到國內太多的關注及報導,但今年卻因爲「展示國旗」事件,意外地成爲臺灣新聞的焦點。其原因是桃園市消防局6名人員自費自假組成「臺灣先鋒者」隊,在參加開幕式展示了國旗;但卻遭警政署官員以「奧會模式」等理由阻止。

自1981年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簽訂《洛桑協議》後,我國正式接納「中華臺北」做爲參加奧運的代表團名稱,其後在世界各地舉辦的競賽,也都採取此一「奧會模式」。同時在活動中展示的代表旗幟,也是以「中華奧會旗」取代國旗。如果選手們未遵守此一規定,則有可能被取消參賽資格,得不償失。因此,警政署官員的善意提醒,或者說是告誡,實際上並沒有錯。

上述事件之所以在國內引起軒然大波,系因民進黨政府官員紛紛表態,展現「我愛國旗」的偉大行動。首先是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示,「行政院支持任何國際賽事非正式儀式可拿出國旗」,同時也強調「內政部已立刻下令警政署把國旗拿出來…,在國際比賽場合帶着國旗爭取最高榮譽,這是件好事」。內政部長林右昌則火速越洋指示代表團「不用顧慮,拿出國旗」。

姑且不論主辦單位的規定爲何,或者選手們展示國旗時是否爲正式場合,我們倒要爲民進黨官員的「護旗義舉」喝采,同時也要爲這些官員竟然會把國旗「看在眼裡」,同時也將國旗「當一回事兒」的異常言行感嘆再三,讓我們必須暫時忘記今夕是何夕,也凸顯了民進黨政府對國旗的認知錯亂。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但長期以來被民進黨視爲黨國不分的圖騰,只因爲國旗上的國徽近似國民黨黨徽。早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就意圖修改《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最後卻不了了之,但實際上是到今天的蔡政府都不敢去動它。

民進黨政府對待國旗的表裡不一、內外差異,其案例簡直是不勝枚舉。就以7月16日纔在圓山大飯店舉行的「全國黨代表大會」,從會場入口,到舞臺佈置及黨員入席的會場,竟然看不到一面國旗;反觀國民黨的黨代會,舞臺的背景就是一面巨幅的國旗,再加上現場的國旗旗海飄揚。究竟是哪個政黨熱愛國家及尊敬國旗,自然是不言可喻。

筆者經常在想,如果哪一天在民進黨舉辦的各種活動,尤其是選舉的造勢活動場合,以及民進黨候選人的總部及宣傳車上,到處都掛滿着國旗。這樣子下去,國民黨還有得混嗎?所幸迄今民進黨人士沒有這樣的智慧,當然這種想法也是異想天開。

如今看來,在民進黨政府眼裡,國旗只是它的工具而已。更傳神及更貼切的形容,就是民進黨政府官員只是把國旗當作「夜壺」罷了,白天會藏在牀底下,晚上要用時纔拿出來。畢竟這個政黨的多種表現,對國旗實在是毫無尊敬和愛護之意。

(作者爲大學英文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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