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暢通住房房政審覈渠道,這些住房可辦理房改審批手續了

爲解決羣衆辦證難題,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破除政策壁壘,暢通符合條件的住房房政審覈渠道,未列入審計整改範圍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企業職工集資建房等多情況住房均可以繼續辦理房改審批手續。

未列入審計整改範圍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

根據《關於印發<濟南市房屋產權確權頒證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指導意見>的通知》(濟自然規劃發 〔2023〕115號)中“同期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設的未列入審計整改範圍的集資建房項目,已辦理樓幢首次登記的,可參照審計整改工作要求,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覈准、辦理房改審批手續後,進行分戶確權辦證”的相關要求,申請房改審批辦證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項目,單位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計後由單位研究確定集資價後,可按明白紙要求到市住建局申請房改審批,具體流程可到市住建局網站下載《未列入審計整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集資建房項目房改審批明白紙》。

整幢樓房中大部分房屋已通過房改,小部分房屋因樓幢無不動產證無法辦理房改審批的問題

對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部分已房改形式爲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後剩餘的少部分房屋,或樓幢中大部分用於拆遷安置後剩餘的少部分房屋,符合房改條件的,辦理房改審批手續後,轉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分戶不動產權證。

承租單位調整住房,原承租戶退房手續無法辦理的

今後,單位調整住房後可由調整住房的單位代爲蓋章(所調整的住房退房後產權不再退回原產權單位,退回新調整住房單位),即可辦理退房和新調整職工購房相關手續。

對調整住房屬於省直及單批方案單位住房的,其辦理退房手續後購買我市房改房和新調整職工購房手續的,要徵得省直及單批方案房改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適用上述規定。

企業職工集資建房

根據《關於解決企業職工房改集資建房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濟建發〔2020〕67號),原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市房產管理局批准的企業職工房改集資建房項目(主要涉及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可按相關程序到市住建局申請房改審批,具體流程可到市住建局網站下載明白紙。

應退省直及單批方案房改房已轉讓或徵收拆遷的

對應退省直及單批方案房改房已轉讓或被徵收拆遷且退房後申請購買我市房改房的,可將交易所得收益上繳市財政後視爲退房,並在我市房改系統中備註相關信息。單批房改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也可執行其規定。

臥龍花園統建房

因離異、駐外等原因未辦理臥龍花園統建房房改手續的,請儘快到房地產大廈808房間辦理相關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