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強拆建物 爭取每坪補助20萬

0403花蓮大地震發生迄今已過1個月,花蓮縣內累計須強制拆除建物有15棟,未來縣府如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成了議員質詢的關注焦點。圖爲因強震造成傾斜的統帥大樓。(本報資料照片)

強震過後造成花蓮縣須強制拆除建物有15棟,縣府如何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成了議員關注焦點。縣府建設處16日表示,近日將對紅單戶區域籤辦迅行畫定都市更新地區,加速重建進程,並依社會住宅造價成本及物價上漲額度,爭取中央工程補助經費,從每坪12萬元增加至20萬元,且不設上限。

國民黨議員徐子芳昨在縣議會定期大會總質詢時,關心強震災後重建,建議縣府將補助事項、金額等相關資訊,公開在官方網站並定期更新,以利災民隨時查詢獲得幫助,她同時也追問建設處目前協助受災戶重建的進度與缺口。

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縣內強制拆除建物共有15棟,如房屋所有人未來決定要原地重建,可採危老重建或都市更新方式,目前中央協助工程費用補助爲每坪12萬元、最高上限360萬元。

他說,建設處正積極對受損較嚴重的紅單建物所在地,籤辦迅行畫定都市更新地區,由於可由縣府覈定,待土地成爲都市更新地區,即能展開都市更新重建,此爲縣府儘快協助災民的做法。

不過鄧子榆也坦言,目前要重建的範圍大,以中央提出補助每坪12萬元、最高360萬元可能會不夠使用,不僅單價低,上限也是問題,縣府已向中央反映,希望能提高金額,比照縣內社宅平均造價成本每坪18萬元,並考量物價期間上漲幅度,保守估計約1成,因此爭取每坪20萬元且不設上限;中央雖回覆會再研議,但縣府將持續爭取。

縣長徐榛蔚說明未來善款將如何運用,她強調,目前中央挹注縣府經費或災民相關資訊還不是很清楚,待各方資源確定後,縣府會立即規畫善款使用方式,以發揮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