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狀線經營權爭議 雙北仍無共識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左)21日至新北市政府參加雙北合作交流平臺副市長每半年一次會議,會中對於環狀線經營權未進行實質討論。(陳慰慈攝)

雙北合作交流平臺21日進行副市長每半年一次會議,針對捷運環狀線經營權爭議,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表示,環狀線只是衆多討論議題之一,雙北僅各自報告,未進入實質討論,維持未來經營權「以1家營運」爲原則的默契,距離2023年1月契約期滿還有一段時間,雙北將持續協商討論。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至新北市政府參加雙北合作交流平臺會議,劉和然、新北市捷運局副局長林耀長等人均與會,除討論捷運汐東線由新北負責興建,環狀線經營權部分仍維持「1家經營」的共識,其他大多時間多在討論雙北共同防疫阻春節返鄉變成破口。

新北環狀線(環狀線第一階段)2020年1月完工通車,捷運設備財產爲新北所有,新北市府委託臺北大衆捷運公司經營3年,由新北負擔盈虧,合約將於2023年1月到期,因去年就虧損5億多元,新北市長侯友宜曾不只一次表示:「自己的捷運自己經營」,雙北捷運局也於11月再次討論細節。

北市認爲,環狀線設計上無法同時讓2家捷運公司營運,環狀線第二階段的南北環及未來的東環,路線跟站點都在北市,之後第二階段開始通車營運,第一階段也應交由臺北捷運公司營運。

新北市捷運局則表示,對於新北環狀線經營權,雙北共識仍是由1家公司營運,後續將就營運維修、財產及營運監理等營運移交相關細節,納入各分項小組協商討論,目前尚未有期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