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baby爲何選年前離婚 陸網分析6大優點

黃曉明和baby宣佈離婚。(圖/取自微博)

大陸明星夫妻黃曉明和Angelababy(baby,楊穎),28日共同發聲明宣佈離婚,近7年婚姻畫下句點,但承諾未來仍是家人,而外界也好奇,他們怎麼會選在新年前離婚,對此,陸媒也分享「世界知識局」的觀點,並統整出6大優點。

適逢新年,不少人應該都會想討個喜氣,但黃曉明和baby卻選在這個時間點離婚,讓網友也好奇,怎麼會在這個時機點分開,「世界知識局」也列出6大優點分析。

根據過往數據,離婚淡季分別是2月、3月,最低是1月,因此選在這時間,民政局人少,辦理業務快,另外還有不用糾結去誰家過年、不用被催生、不用被親戚勸和等優點。

最後就是小朋友能避開被要求表演才藝還有不用給對方的親戚發紅包,綜合以上的6點分析,在年前離婚似乎也是不錯的選擇。

黃曉明和baby昨(29日)在微博tag對方帳號,共同發文寫下:「感恩過去所有,未來仍是家人」,承認離婚,之後雙方工作室也發表聲明,表示兩人已辦妥相關手續,將共同撫養孩子,陪伴孩子成長,未來也將不再對此事另行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