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蘋果限制臺灣iPhone綁約價 公平會開罰2000萬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先罰三星再敲蘋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25日指出,因蘋果亞洲公司的iPhone手機,限制電信事業綁約價格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限制轉售價格,將在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處以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蘋果iPhone手機在臺銷售夯,今年4月便有立委指出,電信業者在銷售蘋果iPhone手機時,綁約售價必須經過蘋果同意,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要求公平會應介入調查。公平會在今日第1155次委員會決議後,通過處分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有關限制電信業者的iPhone綁約價格,處以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今年10月,臺灣三星也曾因爲找員工部落客在各大3C論壇,發表使用心得,同時抨擊其它品牌手機外界稱爲「寫手門」事件,經公平會調查後,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重罰臺灣三星1000萬元,並同時對廣告公司鵬泰公司和商多利開罰30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