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無罪!馬英九欣慰:盼未來卸任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糾纏

臺北地院審理總統馬英九在2013年引爆「9月政爭」的泄密、教唆泄密案,一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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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教唆泄密案,25日下午4時宣判,馬英九依法行使「總統行政特權」,因此或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轉述表示,「感謝臺北地院的判決結果,馬前總統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

▲馬英九遭北檢指控泄密案25日宣判無罪。(資料圖/記者姜國輝攝)

徐巧芯轉述馬英九看法表示,「今天的判決,不只是攸關個人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更希望我們的憲法理念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因當時「馬王之爭」衍生的司法案有兩部分,其一是立委柯建銘自訴案,主要針馬英九涉嫌教唆黃世銘泄密給自己,一審臺北地院判馬無罪,目前全案在高院審理。另一案則是北檢在今年3月14日,以馬英九涉犯泄密、教唆泄密、違反個資法、違反通保法等罪名起訴,主要針對馬英九泄密給當時的行政院江宜樺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又教唆黃世銘泄密給江宜樺。

檢方認爲,馬英九長期從事司法實務法律教學,應該知道還是得選擇以合法方式處理無論是內閣閣員政治責任,或是其他政治事務;北檢也強調「總統行使職權並非無限上綱」,等於打了馬英九一巴掌。不過,馬英九辯駁,他依法處理關說案卻被控泄密,所謂的秘密就是關說醜聞。他被起訴的主軸,是利用司法關說案來報復王金平,但北檢從頭到尾都沒有列出支持這些臆測的事證,告訴、告發他的人也沒有提出新的事證,檢方卻一直以「馬王不和」作爲羅織他罪名的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