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男要嫖又要偷 爽過潛入其他房拿包包

▲一名男子應召女解決性需求後,竟還留在飯店內偷他人包包。(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嫖完妓女找對象偷竊,這會不會太過分?

臺北市一名39歲的梁姓男子,3月27日晚間10時左右,他一時性起找妓女解決,雙方相約在西門町一間飯店進行性交易樑男完事後意猶未盡還加節。交易完成後,他請小姐先離開,自己卻獨自在飯店走廊鬼鬼祟祟地走着。

樑男走着走着,發現其中一間房門未關,偷偷潛入房內並偷走一個側揹包後從容離開。被偷走包包的許姓女陸客,事後發現被包遭竊,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調閱飯店監視器,確認是樑男所爲,但登記入住的是應召女子,警方研判樑男早已預謀犯案。警方先找到該名應召女子,取得樑男電話後約對方碰面,當場將他逮捕。樑男繳付贓款人民幣726元,並供稱自己靠打零工過活,存了錢想「放鬆」一下,又不甘錢就這樣沒了,纔會動手行竊;警方訊後依竊盜罪移送。